《方案》要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方案》强调,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等问题;着力解决滥用权力、设租寻租,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不直面问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顶风违纪还在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着力解决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等问题,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
《方案》提出,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同时,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分层提出要求。
《方案》明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从今年4月底开始,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开展,各级同步进行。
《方案》提出,结合专题教育动员部署工作,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内设机构党组织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今年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进行。要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列出问题清单,一项一项整改,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正风肃纪。对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领导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针对“不严不实”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
《方案》要求,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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